松山分局114年度「公開節電計畫及執行成效」
-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
一、節電計畫: 本分局依據「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」(113年–115年)積極推動節電措施,落實機關責任,於本分局網站自行公開節電工作相關規劃,包括節電工作之實施作法及執行成果。 二、實施作法: 1.下班後離開辦公室關閉不使用的電器。 2.午休或暫時離開座位,隨手關閉照明及辦公室電器,減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。 3.辦公電腦設定節電模式,當停止運作5~10分鐘後,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。 4.飲水機、影印機、蒸飯箱等公用設備,裝設定時控制器或手動調整使用時間,於非上班時間關閉電源,減少待機電力。 5.夏季辦公室區域全數空調設定控溫在25-28℃,並搭配風扇使用,提高冷房效果。 6.辦公室區域新購電器需為節能標章或1級能效標章產品。 7.辦公室區域採用 LED 燈具做為照明設備。 8.各公共區域地下室、電梯口、茶水間等照度需求較低處之照明減光減盞。 9.定期清洗空氣過濾網及定期擦拭照明設備,以提高使用效率。 10.利用自然照明,減少開燈數量。 11.利用窗簾或遮陽設備,減少太陽輻射熱進入室內,降低空調負荷及用電量。 12.發現電器、照明設備故障或異常立即通報管理單位修復。 13.宣導低樓層或上、下樓層以步行代替搭乘電梯。 14.減少使用電熱水壺、微波爐、電鍋、烤箱等高耗電電器。 15.減少不必要的列(影)印,多採用雙面列(影)印或電子化文件。 16.電腦及螢幕關機後再關閉延長線電源,節省待機用電量。 17.分局114年度汰換變頻式飲水機7台,變頻式冷氣1台,115年預計汰換飲水機3台、電冰箱3台,以達節電效果。 三、節電成效: 綜觀全年用電情形,本分局暨所屬派出所114年度用電量為130萬7,345度,較去(113)年度減少使用3,208度,節電成效良好,並持續推動宣導節電相關措施。
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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